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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训练成绩考核办法

根据教务处有关规定,并结合工程训练的实际情况,制定工程训练成绩考核办法如下:

一、实习成绩考核包括三部分:
(1)实习操作及表现(实习纪律、实习态度、出勤情况、掌握实践技能情况);
(2)实习报告;
(3)理论知识考试。
实习成绩按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五级制成绩评定,三项成绩缺一不可,其中一项不及格,总成绩不及格。实 习成绩不及格者,根据天津科技大学相关规定,需办理重修。
二、实习期间,各种考核作弊者,其总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三、实习期间,凡请假未获批准或未经请假不参加实习的,一律以旷课处理,旷课半天(含 半天)以上者,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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